债券发行,发行人应披露什么信息?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
2020-07-02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黄赞荣律师,广州涉外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券发行,发行人应披露什么信息?
摘要:信息披露主要讲的是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那么,在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应该披露什么信息呢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
发行人应披露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的核准文件、核准规模和本期债券的名称和发行总额。如发行人分期发行的,披露本期发行安排;
2、票面金额、债券期限、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的起息日、利息登记日、付息日期、本金支付日、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及其他具体安排;
3、债券利率/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4、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可交换为股票条款、减记条款等;
5、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8、债券受托管理人;
9、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10、承销方式;
11、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发行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1、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2、律师事务所;
3、会计师事务所;
4、担保人及其他第三方增信机构;
5、资信评级机构;
6、债券受托管理人;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8、公司债券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
9、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10、资产评估机构
11、其他与发行相关的机构。
发行人应披露其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
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主要可以分为七个步骤,分别是作出决议或决定、申请发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公告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和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
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债券的利率;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公司净资产额;
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
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